海外監管公告-證券發行及相關事宜:廣發証券(01776):海外監管公告-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向合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批覆的公告
Date: 2018.11.1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 及中國報章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向合
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批覆的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18年11月16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范立夫先生。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8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26 号)
文件。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如下事项: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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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 及中國報章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獲得中國證監會核准向合
格投資者公開發行公司債券批覆的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18年11月16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范立夫先生。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82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向合格投资者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批复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18 年 11 月 15 日收到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18]1826 号)
文件。根据该批复,中国证监会核准公司如下事项:
一、核准公司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 78 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本次公司债券采用分期发行方式,首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
起 12 个月内完成;其余各期债券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
完成。
三、本次发行公司债券应严格按照报送中国证监会的募集说明书进行。
四、本批复自核准发行之日起 24 个月内有效。
五、自核准发行之日起至本次公司债券发行结束前,公司如发生重大事项,
应及时报告中国证监会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公司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上述核准文件的要求办理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相
关事宜,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O一八年十一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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