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東特別大會通告 , 暫停辦理過戶登記手續或更改暫停辦理過戶日期:廣發証券(01776):2018年第一次臨時股東大會通告
Date: 2018.09.19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通告之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聲明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 發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2018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通 告
茲通告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將於 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於中
國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187 號大都會廣場 42 樓大會議室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
東大會」),以審議並酌情通過下列議案。除非另有所指,本通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9 月 20 日的通函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特 別 議 案
1. 審議及批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普 通 議 案
2. 審議及批准關於修訂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3. 審議及批准關於選舉范立夫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18 年 9 月 20 日
於本通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
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
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李延喜先生。
– 1 –
附註:
1. 上述議案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9 月 20 日的通函(「通函」)。
2.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於股東大會上,股東的所有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故此,臨時股東大
會通告內的議案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有關投票結果將於臨時股東大會後上載於香港交易及
結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網站,網址為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的網頁,網址為 www.gf.com.
cn。
3. 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有權委任一名或數名代表代其出席會議並代
其投票。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的股東。
4.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託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如委託
人為法人,應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
5. 委任代表之文據及簽署人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者)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權書或授
權文件的副本,最遲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召開時間 24 小時前填妥及交回董事
會辦公室(如為 A 股股東)或本公司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如為 H 股
股東),方為有效。董事會辦公室的地址為中國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187 號大都會廣場 39
樓,郵政編號:510075,(電話:(86) 20 8755 0265,傳真:(86) 20 8755 4163)。本公司 H 股
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電
話:(852) 2862 8555)。股東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仍可按其意願親自出席臨時股東
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在會上投票。
6. 為確定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 H 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自 2018 年 10 月 6 日(星期六)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 H 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H 股股東如欲出席
臨時股東大會,須於 2018 年 10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30 分或之前,將所有股票連同股份過
戶文件一併送交本公司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
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 樓 1712-1716 室。在以上日期或之前在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
記在冊的本公司 H 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至於 A 股股東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資格詳
情,本公司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另有公告。
7. 如屬聯名股東,若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聯名股東多於一人,則由較優先的聯名股東所作出的
表決,不論是親自或由代表作出的,須被接受為代表其餘聯名股東的唯一表決。就此而言,股
東的優先次序須按本公司股東名冊內與有關股份相關的聯名股東排名先後而定。
8. 擬親自或委任代表出席是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H 股股東須於 201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一)或之前將
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回條以專人送遞、郵遞或傳真方式送達本公司的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如 閣下屬 H 股
股東),或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如 閣下屬 A 股股東)。
9. 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會議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如果出席會議的股東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董
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授權的人士應出示其法人之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委任該人士出席會議的
決議的複印件始可出席會議。
10. 預期臨時股東大會舉行時間不會超過半日。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是次大會的交通及食宿費用
自理。
– 2 –
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就因本聲明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
而引致之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 發 証 券 股 份 有 限 公 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2018 年 第 一 次 臨 時 股 東 大 會 通 告
茲通告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將於 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下午三時於中
國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187 號大都會廣場 42 樓大會議室舉行臨時股東大會(「臨時股
東大會」),以審議並酌情通過下列議案。除非另有所指,本通告所用詞彙與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9 月 20 日的通函所定義者具有相同涵義。
特 別 議 案
1. 審議及批准關於修訂公司章程的議案。
普 通 議 案
2. 審議及批准關於修訂監事會議事規則的議案。
3. 審議及批准關於選舉范立夫先生為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的議案。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18 年 9 月 20 日
於本通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
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
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李延喜先生。
– 1 –
附註:
1. 上述議案的詳情載於本公司日期為 2018 年 9 月 20 日的通函(「通函」)。
2. 根據上市規則規定,於股東大會上,股東的所有表決必須以投票方式進行。故此,臨時股東大
會通告內的議案表決將以投票方式進行。有關投票結果將於臨時股東大會後上載於香港交易及
結算所有限公司披露易網站,網址為 www.hkexnews.hk 及本公司的網頁,網址為 www.gf.com.
cn。
3. 凡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並於會上投票的股東,均有權委任一名或數名代表代其出席會議並代
其投票。委任代表毋須為本公司的股東。
4. 股東須以書面形式委任代表,由委託人簽署或由其以書面形式正式授權的代理人簽署。如委託
人為法人,應加蓋法人印章或者由其董事或者正式委任的代理人簽署。
5. 委任代表之文據及簽署人之授權書或其他授權文件(如有者)或經公證人簽署證明之授權書或授
權文件的副本,最遲須於臨時股東大會或其任何續會的指定召開時間 24 小時前填妥及交回董事
會辦公室(如為 A 股股東)或本公司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如為 H 股
股東),方為有效。董事會辦公室的地址為中國廣州市天河區天河北路 183-187 號大都會廣場 39
樓,郵政編號:510075,(電話:(86) 20 8755 0265,傳真:(86) 20 8755 4163)。本公司 H 股
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的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電
話:(852) 2862 8555)。股東填妥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後,屆時仍可按其意願親自出席臨時股東
大會或其任何續會,並在會上投票。
6. 為確定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之 H 股股東名單,本公司將自 2018 年 10 月 6 日(星期六)至 2018
年 11 月 5 日(星期一)(包括首尾兩天)期間暫停辦理 H 股股份過戶登記手續。H 股股東如欲出席
臨時股東大會,須於 2018 年 10 月 5 日(星期五)下午 4 時 30 分或之前,將所有股票連同股份過
戶文件一併送交本公司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
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 樓 1712-1716 室。在以上日期或之前在香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登
記在冊的本公司 H 股股東均有權出席臨時股東大會。至於 A 股股東出席臨時股東大會的資格詳
情,本公司將在深圳證券交易所另有公告。
7. 如屬聯名股東,若親自或委派代表出席的聯名股東多於一人,則由較優先的聯名股東所作出的
表決,不論是親自或由代表作出的,須被接受為代表其餘聯名股東的唯一表決。就此而言,股
東的優先次序須按本公司股東名冊內與有關股份相關的聯名股東排名先後而定。
8. 擬親自或委任代表出席是次臨時股東大會的 H 股股東須於 2018 年 10 月 15 日(星期一)或之前將
臨時股東大會出席會議回條以專人送遞、郵遞或傳真方式送達本公司的 H 股股份過戶登記處香
港中央證券登記有限公司,地址為香港灣仔皇后大道東 183 號合和中心 17M 樓(如 閣下屬 H 股
股東),或本公司董事會辦公室(如 閣下屬 A 股股東)。
9. 股東或其代理人出席會議時應出示身份證明。如果出席會議的股東為法人,其法定代表人、董
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授權的人士應出示其法人之董事會或其他決策機構委任該人士出席會議的
決議的複印件始可出席會議。
10. 預期臨時股東大會舉行時間不會超過半日。股東或其委任代表出席是次大會的交通及食宿費用
自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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