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連交易:廣發証券(01776):關連交易 - 成立合夥基金
Date: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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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關連交易 - 成立合夥基金

成立合夥基金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廣發信德、廣
發乾和與吉林敖東(本公司之主要股東之一)及獨立第三方訂立合夥協議,內容
有關共同發起成立合夥基金。合夥基金的形式為有限合夥制,總認繳出資額為
人民幣5億元,由廣發信德作為普通合夥人擬認繳出資人民幣1億元,出資比例
為合夥基金認繳規模的20%,廣發乾和作為有限合夥人擬認繳出資人民幣1.5億
元,出資比例為合夥基金認繳規模的30%,吉林敖東作為有限合夥人擬認繳出
資人民幣0.5億元,出資比例為合夥基金認繳規模的10%,其他有限合夥人科
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擬認繳出資人民幣1億元,科金控股擬認繳出資人民幣0.5
億元,株洲國投擬認繳出資人民幣0.3億元,湘江中盈擬認繳出資人民幣0.2億
元。上述投資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資金來源均為各投資方自有資金。

合夥基金將主要投資包括但不限於藥物、生物技術、體外診斷、醫療器械、精
準醫療、醫療服務、健康保健等相關生命健康的細分領域。待合夥基金設立
後,由廣發信德作為管理人進行管理,並按合夥協議約定的方式向廣發信德支
付管理費。

1

上市規則涵義

鑒於:(1)廣發信德及廣發乾和是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2)吉林敖東為本公
司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吉林敖東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成立合夥基金
之交易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關連交易。

由於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 14.07條)超過0.1%但低於
5%,故根據上市規則第 14A章,成立合夥基金之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
但獲豁免遵守刊發通函、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之規定。

背景

董事會欣然宣佈,於2020年12月18日,本公司之全資附屬公司廣發信德、廣發乾
和與吉林敖東(本公司之主要股東之一)及獨立第三方訂立了合夥協議,內容有關
共同發起成立合夥基金。

合夥協議

日期

2020年12月18日

訂約方

廣發信德(作為普通合夥人)

廣發乾和(作為有限合夥人)

吉林敖東(作為有限合夥人)

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作為有限合夥人)

科金控股(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作為有限合夥人)

株洲國投(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作為有限合夥人)

湘江中盈(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作為有限合夥人)

2

合作內容

合夥協議之訂約方同意共同發起成立合夥基金。合夥基金的形式為有限合夥制,
總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5億元。

投資方向

合夥基金將主要投資包括但不限於藥物、生物技術、體外診斷、醫療器械、精準
醫療、醫療服務、健康保健等相關生命健康的細分領域。

組織形式與註冊地

合夥基金採用有限合夥制形式,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夥企業法》的規定設立,
註冊地為廣東省廣州市。

設立規模

合夥基金總認繳出資額為人民幣5億元,由廣發信德作為普通合夥人擬認繳出資
人民幣1億元,出資比例為合夥基金認繳規模的20%,廣發乾和作為有限合夥人擬
認繳出資人民幣1.5億元,出資比例為合夥基金認繳規模的30%,吉林敖東作為有
限合夥人擬認繳出資人民幣0.5億元,出資比例為合夥基金認繳規模的10%,其他
有限合夥人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擬認繳出資人民幣1億元,科金控股擬認繳出
資人民幣0.5億元,株洲國投擬認繳出資人民幣0.3億元,湘江中盈擬認繳出資人
民幣0.2億元。上述投資方均以現金方式出資,資金來源均為各投資方自有資金。

存續期限

合夥基金的存續期限為20年。其中,作為私募股權基金的存續期為7年,從該基
金通過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備案之日起4年為投資期(「投資期」)。從投資期
屆滿之日起3年為合夥基金的退出期(「退出期」)。經超過合夥基金實繳出資總額
三分之二以上合夥人一致書面同意,合夥基金的存續期可延長2次,每次1年。

3

合夥基金的管理

根據合夥協議,廣發信德作為普通合夥人將作為執行事務合夥人,管理合夥基金
之投資及營運。

退出方式

以上市退出、併購退出為主,兼顧一級市場轉讓退出及回購退出。

管理費

合夥基金按照如下約定向廣發信德支付年度管理費:

投資期內,管理費以合夥基金實繳出資總額為計算基礎,每年按2%提取年度

管理費;

退出期內,管理費以合夥基金未退出項目的出資額為計算基礎,每年按2%提

取年度管理費;

在合夥基金退出延長期內,原則上不收取管理費,經合夥人一致同意的除

外;及

合夥基金清算期間,不收取管理費。

收益分配和虧損分擔

在扣除預提的合夥基金應承擔的合夥費用並承擔合夥基金應付未付的全部合
夥費用後,首先向各合夥人依據其在合夥基金中的實繳出資比例分配,直至
各合夥人通過其累計取得的含稅可分配現金收回其在合夥基金中實繳出資額
對應的資金,並取得以其在合夥基金中的加權平均實繳出資餘額為基數按照
8%╱ 年(單利)計算的含稅金額為止。如有餘額,其中的20%作為業績報酬
向管理人廣發信德分配,其餘80%向各合夥人依據其在合夥基金中的實繳出
資比例進行分配;

合夥基金發生虧損時,由全體合夥人按照認繳出資比例分擔,超出合夥基金

總實繳出資額的虧損依照法律規定承擔;及

4

在合夥基金清算完畢之前,管理人應盡其合理努力將合夥基金的投資變現,
避免以非現金方式分配。但如無法變現或根據管理人的獨立判斷認為非現金
分配更符合全體合夥人的利益,則管理人有權決定以非現金方式進行分配。
如進行了非現金分配,管理人應盡其合理努力確保向合夥人提供其所分配取
得的資產的權屬證明(如該等資產的權屬可登記),並辦理所需的轉讓、登記
手續。

訂立合夥協議之理由及裨益

合夥基金將主要投資於擁有巨大市場潛力及顯著技術壁壘的產品和技術項目的早
期與成長期醫療企業,充分發揮本公司在市場化運作、併購重組及金融創新的特
長,為合夥人創造價值,實現產業資源與金融資本的良性互動。本次交易完成
後,將有利於本公司進一步優化業務結構,對提高本公司利潤水平帶來積極的影
響。

本合夥協議的條款乃經公平磋商後訂立。鑒於本公司董事李秀林先生亦任吉林敖
東董事長,其已就成立合夥基金事項的董事會決議放棄投票。除此之外,概無董
事於合夥基金中擁有任何重大權益。董事(包括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合夥協議
的條款乃按正常商業條款訂立,屬公平合理,且符合本公司及其股東的整體利益。

根據相關適用的法律、法規和相關交易所規則,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亦對本次
交易發表了事前認可和獨立意見:

1.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發表了同意將本次交易相關議案提交董事會審議的事

前認可意見;及

2. 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

a. 本次關連交易投資設立基金將充分發揮本公司在市場化運作、併購重組
及金融創新的特長,為合夥人創造價值,實現產業資源與金融資本的良
性互動;將有利於本公司進一步優化業務結構,對提高本公司利潤水平
帶來積極的影響。

b. 本次關連交易內容合理、定價公允,不影響本公司經營活動的獨立性。

c. 本次關連交易的審議和決策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及其他

規範性法律文件的規定。

5

因此,本公司獨立非執行董事認為,本次關連交易事項符合外部法律法規及
本公司內部規章制度的有關規定,不存在損害本公司及其他股東特別是非關
連股東和中小股東利益的情形。

上市規則的涵義

鑒於:(1)廣發信德及廣發乾和是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及(2)吉林敖東為本公司
主要股東,因此根據上市規則吉林敖東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成立合夥基金之交
易構成本公司在上市規則第14A章項下的關連交易。

由於一項或多項適用百分比率(定義見上市規則第14.07條)超過0.1%但低於5%,
故根據上市規則第14A章,成立合夥基金之交易須遵守申報及公告規定,但獲豁
免遵守刊發通函、獨立財務意見及股東批准之規定。

一般資料

本公司是專注於中國優質企業及富裕人群,擁有行業領先創新能力的資本市場綜
合服務商。本公司提供多元化業務以滿足企業、個人(尤其是富裕人群)及機構投
資者、金融機構及政府客戶的多樣化需求,本公司的主要業務活動包括投資銀行
業務、財富管理業務、交易及機構業務及投資管理業務。

廣發信德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其主營業務為股權投資及為客戶提供股權投
資的財務顧問服務。

廣發乾和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其主營業務為項目投資及投資管理。

吉林敖東的第一大股東為敦化市金誠實業有限責任公司,實際控制人為李秀林先
生、敦化市金源投資有限責任公司及6名敦化市金誠實業有限責任公司股東。吉
林敖東的主營業務為種植養殖、商業(國家專項控制、專營除外);機械修理、倉
儲;本企業生產、科研所需的原輔材料、機械設備、儀器儀表、零配件(國家實
行核定公司經營的12種進口商品除外)進口;醫藥工業、醫藥商業、醫藥科研與
開發;汽車租賃服務;自有房地產經營活動。吉林敖東為本公司的關連人士。

6

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的實際控制人為廣州市人民政府。根據科技引導基金合
夥企業提供的信息,廣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司於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擁有
99.9714%的權益,廣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為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執行事務
合夥人,持有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0.0286%的權益。廣州金融控股集團有限公
司對廣州金控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廣州市人民政府對廣州金融控股集團
有限公司100%控股。科技引導基金合夥企業的主營業務為風險投資;創業投資;
企業自有資金投資;股權投資。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科金控股的實際控制人為廣州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科金控
股提供的信息,廣州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對科金控股100%控股,廣州市城
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對廣州產業投資基金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廣州市人
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廣州市城市建設投資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
科金控股的主營業務為企業管理諮詢服務;企業管理服務(涉及許可經營項目的
除外);企業自有資金投資;投資諮詢服務;風險投資;創業投資;高新技術創業
服務;投資管理服務。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株洲國投的實際控制人為株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株洲國
投提供的信息,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對株洲國投的持股比例
為96.00%,株洲市產業與金融研究所有限公司對株洲國投持股比例為 4.00%。株
洲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株洲市國有資產投資控股集團有限公司
100%控股。株洲國投的主營業務為以自有資金進行股權投資;投資項目管理活
動;資產管理公司的活動;創業投資業務。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湘江中盈的實際控制人為長沙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根據湘江中
盈提供的信息,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對湘江中盈100%控股。長沙市人
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對湖南湘江新區發展集團有限公司100%控股。
湘江中盈的主營業務為創業投資;創業投資諮詢業務;風險投資;股權投資;資
產管理(不含代客理財);高科技產業投資;工程項目管理服務;供應鏈管理與服
務;建材批發;貨物或技術進出口(國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審批的貨物和技術進出
口除外)。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7

定義

在本公告內,除非上下文另有規定,否則,下列用語應具有以下含義:

「董事會」

「本公司」

指 本公司董事會

指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在中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

公司

「關連人士」

指 具有與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相同的涵義

「董事」

指 本公司董事

「廣發乾和」

「廣發信德」

「吉林敖東」

指 廣發乾和投資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有限

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指 廣發信德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

有限責任公司,為本公司的全資附屬公司

指 吉林敖東藥業集團股份有限公司(一家在深圳證券交
易所上市的公司,股票代碼:000623),截至 2020年9
月30日,吉林敖東與其一致行動人合計持有本公司約
18.01%的已發行股本,為本公司之主要股東之一

「上市規則」

指 聯交所證券上市規則

「合夥協議」

「合夥基金」

「中國」

指 廣發信德、廣發乾和、吉林敖東、科技引導基金合夥
企業、科金控股、株洲國投及湘江中盈於2020年12月
18日簽署的合夥基金合夥協議

指 廣州廣發信德健康創業投資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暫定名,以工商管理部門核准的名稱為準)

指 中華人民共和國,但就本公告的目的,不包括香港、

澳門特別行政區和台灣地區

8

「人民幣」

「聯交所」

指 中國法定貨幣人民幣

指 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主要股東」

指 具有與上市規則賦予該詞相同的涵義

「科技引導
基金合夥企業」

指 廣州科技成果產業化引導基金合夥企業(有限合夥),
一家在中國註冊成立的合夥企業(有限合夥),其為獨
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科金控股」

「湘江中盈」

「株洲國投」

指 廣州科技金融創新投資控股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

冊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指 湖南湘江中盈投資管理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成

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指 株洲市國投創新創業投資有限公司,一家在中國註冊

成立的有限責任公司,其為獨立於本公司之第三方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20年12月18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秦力先生及孫
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書志先生及郭敬誼先生;獨立非執行董事
范立夫先生、胡濱先生、梁碩玲女士及黎文靖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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