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日期: 2021.03.30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独立意见

根据《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
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
度,现对《广发证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表以下独立意见:
1、广发证券 2020年度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覆盖公司各业务及管理领域的各项内
部控制制度,截至 2020年 12月 31日未发现公司存在内部控制设计或执行方面的重
大缺陷。
2、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全面、真实、准确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的实际情况,
没有虚假、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3、同意《广发证券 2020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独立董事:





范立夫 胡 滨 梁硕玲 黎文靖


二〇二一年三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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