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关于“13广发01”、“13广发0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及摘牌、“13广发03”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日期: 2018.06.12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12181 债券简称:13 广发 01 债券代码:112182 债券简称:13 广发 02 债券代码:112183 债券简称:13 广发 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广发01”、“13广发0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及摘牌、
“13广发03”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3广发 01、13广发 02 债券摘牌日:2018年 6 月 14日
13广发 01、13广发 02 债权登记日:2018年 6 月 15日
13广发 01、13广发 02 付息兑付日:2018年 6 月 19日
13广发 03 债权登记日:2018年 6 月 15日
13广发 03 付息日:2018年 6 月 19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3 年 6月 17 日完成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券”)将于 2018 年 6月 19 日支付本次债券“13 广发 01”、“13 广发 02”自 2017 年 6月 17 日至 2018年 6 月 16日期间(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及其本金,支付“13广发 03”自 2017 年 6 月 17日至 2018 年 6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3 广发 01、13 广发 02、13广发 03
3、债券代码:112181、112182、112183
4、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25号文。
6、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13 广发01 为 5 年期,附第 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50%;13 广发 02 为 5年期,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75%;13 广发 03 为 10年期,发行规模为 90 亿元,票面利率为 5.10%。
7、起息日:2013 年 6月 17 日
8、付息日:根据公司《关于“13 广发 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因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13 广发 01 的付息日为 2014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月 17 日;13广发 02 的付息日为 2014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月 17 日;13广发 03 的付息日为 2014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公司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 2013 年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1、本次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债券兑付的本金为“13广发 01”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5 亿元、“13广发 02”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15 亿元,每 10 张“13 广发 01”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每 10张“13 广发 02”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2、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13广发 01”的票面利率为4.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1”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6.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0.50 元。
本次债券“13广发 02”的票面利率为4.7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2”派发利息人民币 47.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38.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2.75 元。
本次债券“13广发 03”的票面利率为5.1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3”派发利息人民币 51.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40.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5.90 元。
三、本次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付息兑付日
13广发 01、13广发 02 债券摘牌日:2018年 6 月 14日
13广发 01、13广发 02 债权登记日:2018年 6 月 15日
13广发 01、13广发 02 本息兑付日:2018年 6 月 19日
13广发 03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年 6 月 15日
13广发 03 付息日:2018年 6 月 19日
四、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6月 15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全体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的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本金及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 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9 楼联系人:王硕、杨天天
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020-87554163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 座 38-45 层联系人:聂冬云
电话:0755-82960984 传真:0755-82943121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联系人:李燕群
电话:0755-25938072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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