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監管公告-企業管治相關事宜:廣發証券(01776):海外監管公告-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范立夫)
Date: 2019.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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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 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范立夫)》。
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中國,廣州
2019年3月26日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范立夫先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立夫
2018年,本人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广发证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作用。现将本人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选
举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本人成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8年,在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并
实际参加2次。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
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18年,本人积极
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18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范立夫
2
0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
二、2018年度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自2018年11月5日起,本人分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
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1
三、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自2018年11月5日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发生有关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其他相关工作
1、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方面,本人严格遵守《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规定》,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前后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本人以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双重身份参与到审计前
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发表意见;本人还听取了公司和审计机构关于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2018年12月4日,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审计计划的沟通会。此
外,公司财务部还就预审发现的问题、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金融工具的估值、
减值、合并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细致的沟通。2019
年3月19日,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初稿,并召开与独立董事的见面会向其征求意见,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在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加公司及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
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2018年1月10-12日,本人参加由深交所举办
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2018年6月16日,参加第二届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2018
年10月20日,参加第六届中国投资学年会暨投资学科建设研讨会;2018年11月24
日,参加第七届中国公司金融论坛;2018年12月2日-8日,参加人社部国家专业
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防范金融风险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高级研究
项目。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2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 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 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 (范立夫)》。
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中國,廣州
2019年3月26日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范立夫先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范立夫
2018年,本人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独立、客观地参与了广发证券重大事项的决策,忠实、
勤勉地履行了职责,有效地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充分发挥了独立董事
作用。现将本人2018年度独立董事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2018年度出席董事会会议情况
2018年11月5日,公司召开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根据会议决议,选
举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同日,本人成为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
员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2018年,在本人任职期间,董事会共召开了2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应参加并
实际参加2次。本人在履职期间,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行职责;会前均认真审
阅了会议材料,并在会上充分发表了专业、独立意见;作出独立判断时,不受公
司主要股东和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个人的影响。2018年,本人积极
行使投票表决权,未出现投反对票或弃权票的情形。
2018年本人出席会议的具体情况见下表:
独立董事姓名
现场出席董
事会次数
以通讯方式
参加董事会次数
委托出席董
事会次数
缺席董事
会次数
本报告期应参加
董事会次数
范立夫
2
0
2
0
0
报告期内,本人未对董事会议案及其他议案提出异议。
二、2018年度参与专门委员会工作情况
自2018年11月5日起,本人分别担任第九届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审计委员会委员。
自本人任职以来,公司未召开董事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以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
1
三、2018年度发表独立意见的情况
自2018年11月5日本人担任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公司未发生有关事项需发表独立意见。
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将与其他独立董事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
程》,继续按照法定程序就有关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四、其他相关工作
1、在公司2018年度审计工作方面,本人严格遵守《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年报
工作规定》,保证有足够时间和精力尽职,做到审计前后及时与年审注册会计师
沟通。在审计过程中,本人以审计委员会委员和独立董事双重身份参与到审计前
后与年审注册会计师的沟通,并发表意见;本人还听取了公司和审计机构关于公
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审计情况的汇报。
2018年12月4日,独立董事与年审会计师召开了关于审计计划的沟通会。此
外,公司财务部还就预审发现的问题、融资类业务减值准备、金融工具的估值、
减值、合并范围、关键审计事项等事项与年审会计师进行了细致的沟通。2019
年3月19日,公司年审注册会计师对公司2018年度财务报告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
见的审计报告初稿,并召开与独立董事的见面会向其征求意见,沟通审计过程中
发现的问题。独立董事与年审注册会计师进行了充分的沟通。
2、在培训与学习方面,本人一直注重学习最新的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
度,积极参加公司及以各种方式组织的相关培训,不断提高自己的履职能力,提升
自身对公司运作的监督能力,并为公司的科学决策和风险防范提供更好的意见和
建议,促进公司进一步的规范运作。2018年1月10-12日,本人参加由深交所举办
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2018年6月16日,参加第二届中国金融教育发展论坛;2018
年10月20日,参加第六届中国投资学年会暨投资学科建设研讨会;2018年11月24
日,参加第七届中国公司金融论坛;2018年12月2日-8日,参加人社部国家专业
技术人才知识更新工程“防范金融风险 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高级研究
项目。
二○一九年三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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