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監管公告-企業管治相關事宜:廣發証券(01776):海外監管公告-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孫樹明董事長所提名事項的獨立意見
Date: 2018.06.25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孫樹明董事長所提名事項的
獨立意見》。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中國,廣州
2018年6月25日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李延喜先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孙树明董事长所提名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孙树明董事长所提
名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经本人了解,辛治运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
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4、辛治运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
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5、基于以上审查结果,同意聘任辛治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独立董事:
杨 雄 汤 欣 陈家乐 李延喜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獨立董事關於孫樹明董事長所提名事項的
獨立意見》。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中國,廣州
2018年6月25日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李延喜先生。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孙树明董事长所提名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
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现对孙树明董事长所提
名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
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
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经本人了解,辛治运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
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4、辛治运先生已经按照《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
管办法》获得了相关任职资格。
5、基于以上审查结果,同意聘任辛治运先生担任公司首席风险官。
独立董事:
杨 雄 汤 欣 陈家乐 李延喜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