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監管公告-證券發行及相關事宜:廣發証券(01776):海外監管公告-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3廣發01"、"13廣發02"公司債券付息兌付及摘牌、"13廣發03"公司債券付息的公告
Date: 2018.06.11
香港交易及結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對本公告的內容概不負責,對其準確性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3廣發01”、“13廣發02”公司債
券付息兌付及摘牌、“13廣發03”公司債券付息的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18年6月12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李延喜先生。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12181 债券简称:13 广发 01
债券代码:112182 债券简称:13 广发 02
债券代码:112183 债券简称:13 广发 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广发01”、“13广发0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及摘牌、
“13广发03”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6 月 14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付息兑付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13 广发 03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3 付息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完成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将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支付本次债券“13 广发 01”、“13 广发 02”自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期间(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及其本
金,支付“13 广发 03”自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3 广发 01、13 广发 02、13 广发 03
3、债券代码:112181、112182、112183
4、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25
号文。
6、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13 广发 01 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50%;
13 广发 02 为 5 年期,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75%;13 广发 03 为 10
年期,发行规模为 90 亿元,票面利率为 5.10%。
7、起息日:2013 年 6 月 17 日
8、付息日:根据公司《关于“13 广发 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因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13 广发 01 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13 广发 02 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13 广发
03 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1、本次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债券兑付的本金为“13 广发 01”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13 广
发 02”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每 10 张“13 广发 01”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每 10 张“13 广发 02”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
2、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13 广发 01”的票面利率为 4.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1”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6.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0.50 元。
本次债券“13 广发 02”的票面利率为 4.7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2”派发利息人民币 47.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8.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2.75 元。
本次债券“13 广发 03”的票面利率为 5.1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3”派发利息人民币 51.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0.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5.90 元。
三、本次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付息兑付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6 月 14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本息兑付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13 广发 03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3 付息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四、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全体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的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本金及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
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 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9 楼
联系人:王硕、杨天天
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020-87554163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联系人:聂冬云
电话:0755-82960984
传真:0755-82943121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李燕群
电话:0755-25938072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
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證券交易所
網站(http://www.szse.cn)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關於“13廣發01”、“13廣發02”公司債
券付息兌付及摘牌、“13廣發03”公司債券付息的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18年6月12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林治海先生、秦力先生及孫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
尚書志先生、李秀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楊雄先生、湯欣先生、陳家樂先生及李延喜先生。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35
债券代码:112181 债券简称:13 广发 01
债券代码:112182 债券简称:13 广发 02
债券代码:112183 债券简称:13 广发 03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13广发01”、“13广发02”公司债券付息兑付及摘牌、
“13广发03”公司债券付息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6 月 14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付息兑付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13 广发 03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3 付息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于 2013 年 6 月
17 日完成发行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债
券”)将于 2018 年 6 月 19 日支付本次债券“13 广发 01”、“13 广发 02”自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期间(最后一个计息年度)的利息及其本
金,支付“13 广发 03”自 2017 年 6 月 17 日至 2018 年 6 月 16 日期间的利息。
为保证本次债券本息兑付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基本情况
1、债券名称: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
2、债券简称:13 广发 01、13 广发 02、13 广发 03
3、债券代码:112181、112182、112183
4、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5、债券发行批准机关及文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725
号文。
6、发行期限、规模和利率:13 广发 01 为 5 年期,附第 3 年末发行人上调
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50%;
13 广发 02 为 5 年期,发行规模为 15 亿元,票面利率为 4.75%;13 广发 03 为 10
年期,发行规模为 90 亿元,票面利率为 5.10%。
7、起息日:2013 年 6 月 17 日
8、付息日:根据公司《关于“13 广发 01”公司债券回售实施结果的公告》,
因投资者不行使回售选择权,13 广发 01 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13 广发 02 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13 广发
03 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
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9、付息、兑付方式:本次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利息每年支
付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担保情况:本次债券为无担保债券。
1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广发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3 年公司债券跟踪评级报告(2018)》,公司主体信用等
级为 AAA,评级展望稳定;本次债券的信用等级为 AAA。
12、上市时间和地点:本次债券于 2013 年 7 月 12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以
下简称“深交所”)上市交易。
13、登记、托管、委托债券派息、兑付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二、本次债券付息兑付方案
1、本次债券兑付方案
本次债券兑付的本金为“13 广发 01”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13 广
发 02”债券发行总额人民币 15 亿元,每 10 张“13 广发 01”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每 10 张“13 广发 02”兑付本金人民币 1,000 元。
2、本次债券付息方案
本次债券“13 广发 01”的票面利率为 4.5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1”派发利息人民币 45.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6.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0.50 元。
本次债券“13 广发 02”的票面利率为 4.75%,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2”派发利息人民币 47.5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38.0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2.75 元。
本次债券“13 广发 03”的票面利率为 5.10%,本次付息每手(面值 1,000 元)
“13 广发 03”派发利息人民币 51.00 元(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债
券持有人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0.80 元;扣税后非居民企业(包含 QFII、
RQFII)取得的实际每手派发利息为 45.90 元。
三、本次债券摘牌日、债权登记日及付息兑付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券摘牌日:2018 年 6 月 14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1、13 广发 02 本息兑付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13 广发 03 付息债权登记日:2018 年 6 月 15 日
13 广发 03 付息日:2018 年 6 月 19 日
四、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对象
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对象为截至 2018 年 6 月 15 日深交所收市后,在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全体持有人。
五、本次债券付息兑付办法
本公司将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进行本次债券的付息兑付工作。
在本次付息兑付日的 2 个交易日前,本公司会将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本金及
利息足额划付至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收到
款项后,通过资金结算系统将本次债券相应品种的本金及利息划付给相应的付息
兑付网点(由债券持有人指定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或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认可的其
他机构)。
本公司与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协议规定,如本公司未按时足额将债券
本金及利息资金划入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则后续付息兑付工作
由本公司自行负责办理,相关实施事宜以本公司的相关公告为准。
六、关于本次付息对象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1、个人投资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以及其他相关税收法规和文件的规定,
本次债券个人(包括证券投资基金)债券持有者应缴纳公司债券利息个人所得税,
征税税率为利息额的 20%。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代扣代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03]612 号)规定,本次债券利息个人所得
税统一由各付息网点在向债券持有人支付利息时负责代扣代缴,就地入库。
2、非居民企业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源泉扣缴管理暂行办法》(国税发[2009]3 号)等规定,本次债券非居民企业(包
括 QFII,RQFII)债券持有人取得的本次债券利息应缴纳 10%非居民企业所得税,
由本公司负责代扣代缴。
3、其他债券持有者缴纳公司债券利息所得税的说明
对于其他债券持有者,其债券利息所得税自行缴纳。
七、咨询联系方式
1、发行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 号大都会广场 39 楼
联系人:王硕、杨天天
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020-87554163
2、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联系人:聂冬云
电话:0755-82960984
传真:0755-82943121
3、托管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 2012 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广场 22-28 楼
联系人:李燕群
电话:0755-25938072
传真:0755-25988122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八年六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