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外監管公告-其他:廣發証券(01776):海外監管公告 -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2019年度A股利潤分配實施公告
Date: 2020.07.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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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
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中國報章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A股利潤分配實施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20年7月30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秦力先生及孫
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書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
范立夫先生、胡濱先生、梁碩玲女士及黎文靖先生。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每股人民币 0.35 元,每 10 股人民币 3.5 元;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4 日(周二);
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0 年 8 月 5 日(周三);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安排
请见本公司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公告。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
致。
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情形。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1
本公司 2019 年度 A 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A 股股本 5,919,291,464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
金红利 3.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3.1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8 月 4 日,除息日为:2020 年 8 月
5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8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 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8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2
1
2
3
08 X X X X X 56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 X X X X X 69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08 X X X X X 86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咨询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电话:020-87554163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3
或完整性亦不發表任何聲明,並明確表示,概不對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份內容而產生或因倚
賴該等內容而引致的任何損失承擔任何責任。
GF SECURITIES CO., LTD.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股份代號:1776)
海外監管公告
本公告乃根據香港聯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證券上市規則第13.10B條刊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有關法例規定,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在深圳
證券交易所網站(http://www.szse.cn)及中國報章刊發的《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年度A股利潤分配實施公告》。茲載列如下,僅供參閱。
承董事會命
廣發証券股份有限公司
孫樹明
董事長
中國,廣州
2020年7月30日
於本公告刊發日期,本公司董事會成員包括執行董事孫樹明先生、秦力先生及孫
曉燕女士;非執行董事李秀林先生、尚書志先生及劉雪濤女士;獨立非執行董事
范立夫先生、胡濱先生、梁碩玲女士及黎文靖先生。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0-054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9 年度 A 股利润分配实施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
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含税):每股人民币 0.35 元,每 10 股人民币 3.5 元;
股权登记日:2020 年 8 月 4 日(周二);
除息日及现金红利发放日:2020 年 8 月 5 日(周三);
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不适用本公告,H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发放安排
请见本公司发布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网站的公告。
一、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等情况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2019 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已经 2020 年 6 月 9 日召开的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 2019 年
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为:公司分红派息股权登记日股份数为基数,拟向全
体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金红利 3.5 元(含税)。
本公司 2019 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股本总额未发生变化。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与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一
致。
本公司不存在“距离股东大会通过分配、转增股本方案两个月以上实施”的
情形。
二、 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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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 2019 年度 A 股利润分配方案为:
以公司 A 股股本 5,919,291,464 股为基数,向全体 A 股股东每 10 股分配现
金红利 3.5 元(含税;扣税后,通过深股通持有股份的香港市场投资者、A 股 QFII、
RQFII 以及持有首发前限售股的个人和证券投资基金每 10 股派现金 3.15 元;持
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个人股息红利税实行差别化
税率征收,本公司暂不扣缴个人所得税,待个人转让股票时,根据其持股期限计
算应纳税额【注】;持有首发后限售股、股权激励限售股及无限售流通股的证券
投资基金所涉红利税,对香港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按 10%征收,对内地投资
者持有基金份额部分实行差别化税率征收)。
【注:根据先进先出的原则,以投资者证券账户为单位计算持股期限,持股
1 个月(含 1 个月)以内,每 10 股补缴税款 0.7 元;持股 1 个月以上至 1 年(含
1 年)的,每 10 股补缴税款 0.35 元;持股超过 1 年的,不需补缴税款。】
三、 分红派息日期
本次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0 年 8 月 4 日,除息日为:2020 年 8 月
5 日。
四、 分红派息对象
本次分派对象为:截止 2020 年 8 月 4 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在中
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 A 股股东。
五、 分配方法
1、本公司此次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的 A 股股东现金红利将于 2020
年 8 月 5 日通过股东托管证券公司(或其他托管机构)直接划入其资金账户。
若投资者在除息日办理了转托管,其股息在原托管证券商处领取。
2、以下 A 股股东的现金红利由本公司自行派发:
序号 股东证券账号
股东名称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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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X X X X X 569 吉林敖东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08 X X X X X 692 辽宁成大股份有限公司
08 X X X X X 864 中山公用事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在权益分派业务申请期间(申请日 2020 年 7 月 22 日至登记日 2020 年 8 月
4 日),如因自派股东证券账户内股份减少而导致委托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代派
的现金红利不足的,一切法律责任与后果由本公司自行承担。
六、 咨询机构
咨询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本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咨询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咨询电话:020-87550265、87550565 传真电话:020-87554163
七、 备查文件
1、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决议文件;
2、公司 2019 年度股东大会决议文件;
3、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确认有关分红派息的具体时间安排的文
件;
4、深交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年七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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