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日期: 2018.1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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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18-075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本次股东大会未出现否决议案,也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的情形。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18年 11月 5日(星期一)下午 15:00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11月 5日(星期一)上午 9:30-11:30,下午 13:00-15:
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18年 11月 4日(星期日)下
午 15:00至 2018年 11月 5日(星期一)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 183-187号大都会广场 42楼大会议室
3、表决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召集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孙树明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出席情况
2
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人数共 40人,代表股份 3,906,027,105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1.2529%。其中,出席本次会议的 A 股股东及
股东代表 35 人,代表股份 3,496,587,051 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45.8804%(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共 20人,代表股份 12,287,496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 0.1612%);出席本次会议的 H股股东及股东代表 5人,代表股
份 409,440,054股,占本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3725%。
此外,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律师等中介机构出席了
本次股东大会。

二、提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议案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审
议事项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会议议案均获得了通过。具体审议议案如下:

表决情况:
序号 提案名称
股东
类型
同意 反对 弃权 是否
获得
通过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提案
1
关于修订《公司
章程》的议案
A股 3,496,154,051 99.9876% 433,000 0.0124% 0 0.0000%
是 H股 408,424,054 99.7519% 865,800 0.2115% 150,200 0.0366%
合计 3,904,578,105 99.9629% 1,298,800 0.0333% 150,200 0.0038%
提案
2
关于修订公司
《监事会议事
规则》的议案
A股 3,496,154,051 99.9876% 33,000 0.0009% 400,000 0.0115%
是 H股 408,424,054 99.7519% 865,800 0.2115% 150,200 0.0366%
合计 3,904,578,105 99.9629% 898,800 0.0230% 550,200 0.0141%
提案
3
关于选举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的议

A股 3,496,154,051 99.9876% 33,000 0.0009% 400,000 0.0115%

H股 408,424,054 99.7519% 865,800 0.2115% 150,200 0.0366%
合计 3,904,578,105 99.9629% 898,800 0.0230% 550,200 0.0141%
提案
4
关于选举公司
第九届监事会
监事的议案
A股 3,496,154,051 99.9876% 33,000 0.0009% 400,000 0.0115%
是 H股 408,353,854 99.7347% 865,800 0.2115% 220,400 0.0538%
合计 3,904,507,905 99.9611% 898,800 0.0230% 620,400 0.0159%

说明:
1.提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股东大会作出决
议需要由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3
该项提案获得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公司章程》(草案)经股东大会批准后,需报监管部门核准/备案。
本次通过修订后的《公司章程》(草案)全文已与本公告同时在巨潮资讯网
站(www.cninfo.com.cn)披露。
2.范立夫先生的证券公司独立董事任职资格已经获得监管部门批准,自本次
股东大会决议形成之时起正式履行职责。
3.蓝海林先生的证券公司监事任职资格尚需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其将于获得
相关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4.本公告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
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三、A股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说明
A股中小投资者(除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合计持有公
司 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 A股股东)的表决情况如下:
序号 提案名称
同意 反对 弃权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股数 比例
1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08,196,580 99.8597% 433,000 0.1403% 0 0.0000%
2
关于修订公司《监事会议事规
则》的议案
308,196,580 99.8597% 33,000 0.0107% 400,000 0.1296%
3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
立董事的议案
308,196,580 99.8597% 33,000 0.0107% 400,000 0.1296%
4
关于选举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监
事的议案
308,196,580 99.8597% 33,000 0.0107% 400,000 0.1296%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 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
2. 律师姓名:苏敦渊、王浩
3. 结论性意见: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合法、召集人和出席会议
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资格、表决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合法有效,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4

五、备查文件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
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嘉源律师事务所关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8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3.深圳证券交易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八年十一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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