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日期: 2018.07.07


股票简称:广发证券 股票代码:000776
债券简称:13 广发 01 债券代码:112181
债券简称:13 广发 02 债券代码:112182
债券简称:13 广发 03 债券代码:112183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腾飞一街2号618室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债券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债券受托管理人:

(住所: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 A 座 38-45 层)
2018 年 7 月
受托管理事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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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 明
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编制本报告的内容及信息
均来源于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公司”或“发行人”)
对外公布的《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7 年度股东大会会议决议公告》(公告
编号 2018-039)等相关公开信息披露文件、发行人提供的证明文件以及第三方中
介机构出具的专业意见。招商证券对报告中所包含的相关引述内容和信息未进行
独立验证,也不就该等引述内容和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做出任何保证
或承担任何责任。
本报告不构成对投资者进行或不进行某项行为的推荐意见,投资者应对相关
事宜做出独立判断,而不应将本报告中的任何内容据以作为招商证券所作的承诺
或声明。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依据本报告所进行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招商证
券不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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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核准文件和核准规模
2013年5月31日,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3]725号”文核准,广发证券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公司”或“发行人”)获准发行面值不
超过120亿元的公司债券。
二、债券名称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13年公司债券。
三、债券简称及代码
本期债券3+2年期品种的证券代码为“112181”,简称为“13广发01”;本
期债券5年期品种的证券代码为“112182”,简称为“13广发02”;本期债券10
年期品种的证券代码为“112183”,简称为“13广发03”。
四、发行主体
本期债券的发行主体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五、本次债券的主要条款
1、发行规模:人民币120亿元。
2、债券期限:本期债券有三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
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以下简称“3+2年期品种”),最终发
行规模为15亿元;品种二为5年期(以下简称“5年期品种”),最终发行规模为
15亿元;品种三为10年期(以下简称“10年期品种”),最终发行规模为90亿元。
3、债券利率:最终确定3+2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4.50%;5年期品种的票面
利率为4.75%;10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为5.10%。
4、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3+2年期品种存续
期的第3年末上调本期债券后2年的票面利率。发行人将于本期债券3+2年期品种
存续期内第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3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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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3+2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以及上调幅度的公
告。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上调权,则本期债券3+2年期品种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
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5、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
票面利率及上调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在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存续
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将其持有的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全部或部分按
面值回售给发行人。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存续期内第 3 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
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深交所和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公司第一次发出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率及上调幅
度的公告之日起 3个交易日内,行使回售权的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的交易系统
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
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
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并接受上述关于是否上调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票面利
率及上调幅度的决定。
6、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利息每年支付一次,到期
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本期债券 3+2年期品种,若债
券持有人在第 3年末行使回售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 3年的利息在投资
者回售支付日 2016 年 6月 17日一起支付。
7、发行方式及发行对象:发行方式和发行对象安排请参见发行公告。
8、起息日:2013年 6月 17日。
9、付息日:本期债券 3+2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自 2014 年至
2016年每年的 6月 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
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 5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18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述
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 10 年期品种的付息日为 2014 年至 2023 年每年的 6 月 17 日,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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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
息。
10、兑付日:本期债券 3+2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8年 6月 17 日,若投资
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 2016年 6月 17日,前述日期如
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 5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18年 6月 17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
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本期债券 10 年期品种的兑付日为 2023 年 6 月 17 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
假日或休息日,则兑付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
11、担保人及担保方式:本期债券无担保条款。
12、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根据中诚信证券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中诚
信证评信用等级通知书》(信评委函字[2018]跟踪 024号)及《广发证券股份有
限公司 2013年公司债券信用评级报告(2018)》,公司的主体信用等级为 AAA,
债券信用等级为 AAA。在本期债券的存续期内,资信评级机构将在《评级报告》
正式出具后每年进行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级。
13、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商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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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本期公司债券的重大事项
招商证券作为 13 广发 01、13广发 02、13广发 03的债券受托管理人,代表
上述债券全体持有人,持续密切关注本次债券对债券持有人权益有重大影响的事
项。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
则》等规定及《受托管理协议》的约定,现就相关重大事项报告如下:
一、本次债券重大事项
发行人聘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18 年度境内
审计机构,聘请安永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18 年度境外审计机构。
二、关于审计机构变更情况概述
(一)变更的原因和变更生效时间
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德勤·关黄陈方会计师行是发行
人 2017 年度审计机构,是德勤有限公司的成员所。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发行人的服务年限已达 10 年,参照财政部《金融企业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招标管理办法(试行)》关于金融企业连续聘用同一会计师事务所(包
括该事务所的相关成员单位)的年限规定,自 2018年度起拟变更审计机构。
发行人本次聘任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已经 2018 年 6 月 29 日召开的
2017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审计机构变更决策程序
1、公司于 2018 年 4 月 24 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请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2、公司于 2018 年 6月 29日,召开了 2017 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
于聘请 2018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三、审计机构变更对本次债券的影响分析
上述中介机构变动对发行人的日常管理、生产经营及偿债能力无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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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动后发行人治理结构符合法律规定和发行人公司章程规定。
招商证券作为本次债券的受托管理人,为充分保障债券投资人的利益,履行
债券受托管理人职责,在获悉相关事项后,及时与发行人进行了沟通,根据《公
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受托管理人执业行为准则》的有关规
定出具本临时受托管理事务报告,并就发行人变更 2018 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
提醒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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