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独立董事关于林治海总经理所提名事项的独立意见
日期: 2018.06.26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林治海总经理所提名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本着认真、负责的态度,基于客观、独立判断立场,对林治海总经理所提名事项做出如下专项说明及独立意见:
1、本次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的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和专业素养等综合情况的基础上进行的。
2、根据被提名人的个人履历等相关资料,我们未发现被提名人有违反《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
3、经本人了解,汤晓东先生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相关决策、监督、协调能
力,符合履行相关职责的要求。
4、汤晓东先生尚需根据《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获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汤晓东先生将在获得证券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之日起正式履行职责。
5、基于以上审查结果,同意聘任汤晓东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独立董事:
杨 雄汤 欣陈家乐李延喜
二○一八年六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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