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发证券: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日期: 2020.12.16
证券代码:000776 证券简称:广发证券 公告编号:2020-088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本通知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要求编制,H股股东参加本次临时股东大会,请参见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发证券”、“本公司”或“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H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涉及融资融券、约定购回、转融通业务相关账户、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深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和《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参与深股通上市公司网络投票实施指引》等有关规定执行。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已审议通过关于授权召开本次会议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1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下午 14:30
时开始;
(2)A 股网络投票时间:网络投票系统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
联网投票系统(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6 日(星期三)上午 9:15-9:25,9:30-11:30,下午
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1 年 1 月 6 日(星
期三)上午 9:15 至下午 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 司 将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向 A 股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A 股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A 股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0 年 12 月 30 日。
7.出席对象:
(1)A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2020年12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H 股股东登记及出席,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网站(www.gf.com.cn)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相关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代表及其他中介机构代表;
(5)根据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现场会议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40楼4008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会议审议事项全部具有合法性和完备性。具体审议提案如下:
1、《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届董事会提名林传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东大会选举。林传辉先生的简历请见附件3。

相关事项说明:
(1)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0年第三次会议审议同意林传辉先生 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2)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发表了《关于提名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 的独立意见》,同意将林传辉先生作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候选人提交股 东大会选举。
(3)林传辉先生将于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正式履职。
三、提案编码
表一:本次股东大会提案编码示例表
备注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
目可以投票
100.00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四、会议登记等事项
(一)会议登记方法
1.A 股股东
(1)登记方式:现场、电子邮件、传真或信函登记。
(2)登记时间:2020 年 12 月 31 日上午 8:30—12:00,下午 13:00—17:00
(3)登记地点: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首层大堂前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需登记和表决时提交文件的要求:
法人股股东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股东单位公司印章,单位授权委托 书(请见附件1)和出席人身份证(单位法定代表人出席的须携带法定代表人的 证明文件)办理登记手续;社会公众股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证券账户卡(原 件及复印件)办理登记手续;受托代理人持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原件及复印件)、 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请见附件1)、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身份证复 印件办理登记手续。
2.H 股股东
详情请参见本公司于香港联交所披露易网站(www.hkexnews.hk)及本公司
网站(www.gf.com.cn)向 H 股股东另行发出的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
(二)会议联系方式
1、联系电话:020-87550265,020-87550565;传真:020—87554163;电子邮箱:gfzq@gf.com.cn。
2、联系地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 26 号广发证券大厦 51 楼,邮政
编码:510627。
3、联系人:王硕、刘伯勋。
(三)会议费用
出席会议的股东费用自理。
五、A股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A 股 股 东 可 以 通 过 深 圳 证 券 交 易 所 交 易 系 统 和 互 联 网 投 票 系 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六、备查文件
1.第十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附件 1: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 2: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 3:林传辉先生简历。
特此通知。
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六日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作为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000776,股票简称:
广 发 证 券 ) 的 股 东 , 兹 委 托 先 生 ( 女 士 ) ( 身 份 证 号
码: ),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广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一、代理人□有表决权/□无表决权
二、本人(本单位)表决指示如下:
备注 表决意见
提案编码 提案名称 该列打勾的栏目 同 反 弃
可以投票 意 对 权
100.00 总议案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提案 √
1.00 《关于选举第十届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议案》 √
三、本人(本单位)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
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委托人证券帐户号码:
委托人身份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码: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性质:
□国有法人 □境内一般法人 □境内自然人
□境外法人 □基金、理财产品等
委托人持有本公司股票数量: 股
委托人联系电话:
委托人联系地址及邮编:
委托书签发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日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签字:
代理人联系电话:
注:本授权委托书各项内容必须填写完整。本授权委托书剪报或复制均有效。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网络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776;投票简称:广发投票
2、填报表决意见
对于本次股东大会投票的议案,填报表决意见:同意、反对、弃权。
3、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于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股东对总议案与具体提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具体提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提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具体提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 、 投 票 时 间 : 2021 年 1 月 6 日 ( 星 期 三 ) 的 交 易 时 间 , 即
9:15-9:25,9:30-11:30 和 13:00-15:00。
2、股东可以登陆证券公司交易客户端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三、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21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1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A股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6年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数字证书”或“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服务密码”。具体的身份认证流程可登录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规则指引栏目查阅。
3 、 股 东 根 据 获 取 的 服 务 密 码 或 数 字 证 书 , 可 登 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林传辉先生简历
林传辉,男,1964 年 2 月生,本科。林传辉先生自 2020 年 12 月起获委任为
本公司总经理。其主要工作经历包括:1985 年 7 月至 1995 年 12 月历任中央党校
科研办公室干部、组织局副处级调研员,1995 年 12 月至 1998 年 1 月任本公司投
资银行部北京业务部总经理,1998 年 2 月至 2001 年 2 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副
总经理、上海业务总部总经理,2001 年 2 月至 2002 年 10 月任本公司投资银行部
常务副总经理,2002 年 10 月至 2003 年 8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筹)总经
理,2003 年 8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2008 年 3 月至
2020 年 12 月任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2013 年 6 月至 2018 年 11 月兼
任瑞元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2014 年 6 月至 2016 年 4 月兼任瑞元资本管理
有限公司总经理,2010 年 12 月至 2020 年 12 月兼任广发国际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董事会主席。
林传辉先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第3.2.3条所列情形;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未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失信行为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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